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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撤銷案件查詢

劉晃郎(113/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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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113/12/27

序號:8-688

姓名(即:現在、原名或別名):劉晃郎

案由:司法不法

為裁判、處分或事實行為之政府機關:高雄縣警察局鳳山分局、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裁判書、處分書、公文書案()號或事實行為:因叛亂案件,經高雄縣警察局鳳山分局逮捕,嗣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1)安潔字第2517號裁定交付感化,於執行前受羈押及執行完畢後,未依法釋放

不法行為之內容:自40年9月17日起至42年1月31日,於交付感化處分執行前受羈押限制人身自由,共計503日;自45年2月1日起至45年9月20日,於感化處分期滿未依法釋放受限制人身自由,共計233日

曾獲得賠償、補償或回復受損權利之案(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89年度賠字第11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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