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撤銷案件查詢
陳新富(113/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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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113/12/27
序號:8-499
姓名(即:現在、原名或別名):陳新富
案由:司法不法
為裁判、處分或事實行為之政府機關:桃園縣警察局、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裁判書、處分書、公文書案(字)號或事實行為:因違反檢肅匪諜條例案件,經桃園縣警察局逮捕,嗣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44)審聲字第145號裁定為感化教育執行前受羈押、感化教育期滿後未依法釋放
不法行為之內容:自44年4月12日起至45年3月30日,於感化教育執行前受羈押限制人身自由,共計354日;自48年3月31日起至48年5月30日,於感化教育期滿後未依法釋放限制人身自由,共計61日
曾獲得賠償、補償或回復受損權利之案(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89年度賠字第3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