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撤銷案件查詢
陳平木(113/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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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113/12/27
序號:8-431
姓名(即:現在、原名或別名):陳平木
案由:司法不法
為裁判、處分或事實行為之政府機關:臺北縣警察局板橋分局、臺灣北部地區警備司令部
裁判書、處分書、公文書案(字)號或事實行為:因涉叛亂罪嫌,經臺北縣警察局板橋分局移送臺灣北部地區警備司令部,嗣經該部軍事檢察官以75年警偵查字第018號為不起訴處分確定開釋前受羈押
不法行為之內容:自75年8月8日起至75年12月3日受羈押限制人身自由,共計118日
曾獲得賠償、補償或回復受損權利之案(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2年度賠字第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