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撤銷案件查詢
陳木德(113/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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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113/12/27
序號:8-420
姓名(即:現在、原名或別名):陳木德
案由:司法不法
為裁判、處分或事實行為之政府機關:臺北市政府警察局龍山分局、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裁判書、處分書、公文書案(字)號或事實行為:因涉嫌叛亂罪,經臺北市警察局龍山分局逮捕,解送臺灣警備總司令部偵辦,嗣經該部軍事檢察官以74年警檢處字第144號為不起訴處分確定開釋前受羈押
不法行為之內容:自73年12月25日起至74年2月26日受羈押限制人身自由,共計64日
曾獲得賠償、補償或回復受損權利之案(字)號:臺灣板橋地方法院93年度賠字第3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