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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撤銷案件查詢

李明(113/12/27)

  • 發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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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113/12/27

序號:8-197

姓名(即:現在、原名或別名):李明

案由:司法不法

為裁判、處分或事實行為之政府機關:臺北縣警察局、臺灣北部地區警備司令部

裁判書、處分書、公文書案()號或事實行為:因涉叛亂案件,經臺北縣警察局逮捕移送臺灣北部地區警備司令部,後經該部軍事檢察官74年警偵清字第313號不起訴處分確定前受羈押

不法行為之內容:自74年3月30日起至74年6月6日不起訴處分前受羈押限制人身自由,共計69日

曾獲得賠償、補償或回復受損權利之案(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2年度賠字第6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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