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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撤銷案件查詢

李秀春(113/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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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113/12/27

序號:8-178

姓名(即:現在、原名或別名):李秀春

案由:司法不法

為裁判、處分或事實行為之政府機關: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裁判書、處分書、公文書案()號或事實行為:因叛亂案件,經臺灣警備總司令部(50)警審聲字第10號裁定交付感化教育執行期滿未依法釋放受限制人身自由

不法行為之內容:自53年7月5日起至56年7月31日執行期滿未依法釋放受限制人身自由,共計1,122日

曾獲得賠償、補償或回復受損權利之案(字)號:臺灣宜蘭地方法院90年度賠更字第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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