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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撤銷案件查詢

李志方(113/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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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113/12/27

序號:8-175

姓名(即:現在、原名或別名):李志方

案由:司法不法

為裁判、處分或事實行為之政府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裁判書、處分書、公文書案()號或事實行為:因閱讀左傾書籍參加讀書會等叛亂案件,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1)安潔字第2725號判決交付感化教育前受羈押、執行期滿未依法釋放受限制人身自由

不法行為之內容:自40年11月9日起至42年1月31日,於感化教育執行前受羈押限制人身自由,共計450日;自45年2月1日起至45年11月10日,於感化教育執行期滿後未依法釋放限制人身自由,共計284日

曾獲得賠償、補償或回復受損權利之案(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89年度賠字第5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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