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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撤銷案件查詢

李文華(113/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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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113/12/27

序號:8-150

姓名(即:現在、原名或別名):李文華

案由:司法不法

為裁判、處分或事實行為之政府機關:臺灣警備總司令部雲林警備分區、臺灣中部地區警備司令部

裁判書、處分書、公文書案()號或事實行為:因載運非船隻船員出海涉叛亂案件,經臺灣警備總司令部雲林警備分區逮捕移送臺灣中部地區警備司令部,後經該部軍事檢察官76年中清字第023號不起訴處分確定前受羈押

不法行為之內容:自76年6月1日起至76年6月12日不起訴處分前受羈押限制人身自由,共計12日

曾獲得賠償、補償或回復受損權利之案()號:臺灣雲林地方法院93年度賠字第1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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