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撤銷案件查詢
劉明(113/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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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113/9/13
序號:7-414
姓名(即:現在、原名或別名):劉明
案由:司法不法
為裁判、處分或事實行為之政府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裁判書、處分書、公文書案(字)號或事實行為:因供給叛徒金錢之案件,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39)安澄字第2361號判決處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之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不法行為之內容:處有期徒刑10年(執行期間自39年4月2日至49年4月1日),褫奪公權5年及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之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曾獲得賠償、補償或回復受損權利之案(字)號:財團法人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89年度第00564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