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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撤銷案件查詢

劉明(113/9/13)

  • 發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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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113/9/13

序號:7-414

姓名(即:現在、原名或別名):劉明

案由:司法不法

為裁判、處分或事實行為之政府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裁判書、處分書、公文書案()號或事實行為:因供給叛徒金錢之案件,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39)安澄字第2361號判決處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之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不法行為之內容:處有期徒刑10年(執行期間自39年4月2日至49年4月1日),褫奪公權5年及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之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曾獲得賠償、補償或回復受損權利之案()號:財團法人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89年度第00564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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