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撤銷案件查詢
張新星(113/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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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113/9/13
序號:7-214
姓名(即:現在、原名或別名):張新星
案由:司法不法
為裁判、處分或事實行為之政府機關: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裁判書、處分書、公文書案(字)號或事實行為:因涉嫌叛亂案件遭羈押,並經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以(49)警審字第4號判決交付感化教育3年,於發交感化教育前受羈押及感化教育執行完畢後未依法釋放
不法行為之內容:自48年7月11日起至49年4月11日,於感化教育前受羈押限制人身自由,共計275日;自52年4月12日起至52年4月29日,於感化教育執行完畢後未依法釋放,共計18日
曾獲得賠償、補償或回復受損權利之案(字)號:臺灣宜蘭地方法院91年度賠字第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