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法務部全球資訊網:回首頁

:::

公告撤銷案件查詢

周孟丕(113/9/13)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
  • 點閱次數:120

公告日期:113/9/13

序號:7-135

姓名(即:現在、原名或別名):周孟丕

案由:司法不法

為裁判、處分或事實行為之政府機關:臺北市政府警察局龍山分局、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裁判書、處分書、公文書案()號或事實行為:因涉嫌叛亂案件,經臺北市政府警察局龍山分局逮捕後,移送至臺灣警備總司令部軍法處,嗣經該部軍事檢察官以72年警檢處字第201號為不起訴處分確定前受羈押、不起訴處分確定後未依法釋放

不法行為之內容:自72年9月29日起至72年12月1日,於不起訴處分確定前受羈押限制人身自由,共計64日;自72年12月2日起至72年12月14日,於不起訴處分確定後未依法釋放受羈押限制人身自由,共計13日

曾獲得賠償、補償或回復受損權利之案()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0年度賠字第255號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