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撤銷案件查詢
王公武(113/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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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113/9/13
序號:7-033
姓名(即:現在、原名或別名):王公武
案由:司法不法
為裁判、處分或事實行為之政府機關:金門防衛司令部
裁判書、處分書、公文書案(字)號或事實行為:因叛亂案件,經金門防衛司令部判處有期徒刑5年,由臺灣警備總司令部新生訓導處代執行,於執行完畢後未依法釋放仍受限制人身自由
不法行為之內容:自52年1月18日起至52年4月24日受限制人身自由,共計96日(聲請人僅聲請92日)
曾獲得賠償、補償或回復受損權利之案(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1年度賠字第12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