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撤銷案件查詢
方楹棟(113/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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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113/9/13
序號:7-013
姓名(即:現在、原名或別名):方楹棟
案由:司法不法
為裁判、處分或事實行為之政府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國防部
裁判書、處分書、公文書案(字)號或事實行為:因叛亂案件,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保安處逮捕,嗣經該部軍法處判決無罪確定前受羈押及判決無罪確定後未依法釋放仍受限制人身自由。後因不明原因,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奉國防部核定發交感化1年
不法行為之內容:自39年3月1日起至40年3月12日受限制人身自由,共計377日;自40年5月8日起受感化教育限制人身自由,共計365日
曾獲得賠償、補償或回復受損權利之案(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89年度賠字第36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