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撤銷案件查詢
阮新慶(113/7/12)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
- 點閱次數:96
公告日期:113/7/12
序號:6-523
姓名(即:現在、原名或別名):阮新慶
案由:司法不法
為裁判、處分或事實行為之政府機關:虎尾警察所、臺南指揮部、高雄要塞司令部
裁判書、處分書、公文書案(字)號或事實行為:因參加暴動作戰遭虎尾警察所羅織妨害秩序罪名逮捕,移送臺南指揮部訊辦,經高雄要塞司令部以共同聚眾實施強暴脅迫處有期徒刑2年6月褫奪公權2年,嗣經撤銷原判移送法院辦理,並遭刑求
不法行為之內容:自36年4月17日受羈押限制人身自由約8個月
曾獲得賠償、補償或回復受損權利之案(字)號: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第0252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