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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鶴仁(即:陳玉傳)(113/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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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113/7/12
序號:6-426
姓名(即:現在、原名或別名):陳鶴仁(即:陳玉傳)
案由:司法不法
為裁判、處分或事實行為之政府機關:花蓮縣警察局、臺灣花蓮港地方法院
裁判書、處分書、公文書案(字)號或事實行為:因參加抗爭活動,遭花蓮縣警察局逮捕,並遭刑求,嗣經臺灣花蓮港地方法院(36)特字第14號判決處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不法行為之內容:處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羈押180日,及徒刑執行自36年12月29日起至41年12月20日,實際受限制人身自由,共計約5年6月未滿)
曾獲得賠償、補償或回復受損權利之案(字)號: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第0235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