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撤銷案件查詢
林桂彬(113/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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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113/7/12
序號:6-087
姓名(即:現在、原名或別名):林桂彬
案由:司法不法
為裁判、處分或事實行為之政府機關:臺南縣警察局東石區警察所、高雄要塞兼臺灣南部綏靖區司令部臺南區指揮部、臺灣全省警備司令部、臺灣高等法院第一分院
裁判書、處分書、公文書案(字)號或事實行為:遭臺南縣警察局東石區警察所以「危害民國」罪名逮捕,移送高雄要塞兼臺灣南部綏靖區司令部臺南區指揮部審判,並遭刑求,經臺灣全省警備司令部撤銷原判決,移送臺灣高等法院第一分院辦理,嗣經該院(36)訴字第19號判決處有期徒刑2年
不法行為之內容:處有期徒刑2年(自36年3月起至36年12月27日,受羈押限制人身自由,實際執行共計9個多月)
曾獲得賠償、補償或回復受損權利之案(字)號: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第0175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