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撤銷案件查詢
陳耀星(113/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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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113/7/12
序號:6-024
姓名(即:現在、原名或別名):陳耀星
案由:司法不法
為裁判、處分或事實行為之政府機關:臺東警察局、憲兵第四團、東部綏靖區司令部、臺灣高等法院
裁判書、處分書、公文書案(字)號或事實行為:經臺東警察局以「宣傳共黨工作煽動民眾反抗政府欺辱國軍強奪無線電台盜秘密電碼意欲臺灣獨立阻止日升國旗唱日本軍歌」為由逮捕,並交憲兵第四團移送東部綏靖區司令部,並遭刑求,後經臺灣高等法院判決無罪前受羈押
不法行為之內容:自36年3月17日起遭逮捕受羈押限制人身自由,共計211日
曾獲得賠償、補償或回復受損權利之案(字)號: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第0131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