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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撤銷案件查詢

葉德進(113/3/14)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
  • 點閱次數:45

公告日期:113/3/14

序號:5-435

姓名(含現名、原名或別名):葉德進

案由:司法不法

為裁判、處分或事實行為之政府機關:憲兵第四團、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第二處、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軍法處

裁判書、處分書、公文書案()號或事實行為之內容:因前往淡水火車站守備警察宿舍要求警察繳械,遭憲兵第四團以暴動罪名逮捕移送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第二處,嗣經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軍法處以強暴取得他人之物,處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並遭刑求

不法行為之內容:自36年3月19日起執行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實際執行有期徒刑2年8個多月)

曾獲得賠償、補償或回復受損權利之案(字)號: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第0183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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