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113/3/14
序號:5-190
姓名(含現名、原名或別名):潘清雲
案由:行政不法
為裁判、處分或事實行為之政府機關:國府軍
裁判書、處分書、公文書案(字)號或事實行為之內容:無故遭國府軍逮捕受羈押、奪取財物
不法行為之內容:自36年4月間遭逮捕受羈押限制人身自由,共計4月,並遭奪取財物
曾獲得賠償、補償或回復受損權利之案(字)號: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第0121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