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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錦昌(即:凃錦昌)(112/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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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112/12/20
序號:4-495
姓名(含現名、原名或別名):涂錦昌(即:凃錦昌)
案由:司法不法
為裁判、處分或事實行為之政府機關:陸軍總司令部、陸軍第二軍團司令部
裁判書、處分書、公文書案(字)號或事實行為之內容:因叛亂案件經陸軍總司令部令交法辦,嗣經陸軍第二軍團司令部(55)審字第034號判決處有期徒刑3年6月、鋼筆1支沒收
不法行為之內容:處有期徒刑3年6月(實際執行期間自53年2月28日起至56年7月10日,共計3年4月13日),鋼筆1支沒收
曾獲得賠償、補償或回復受損權利之案(字)號:財團法人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99年度第00949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