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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撤銷案件查詢

李灣(112/12/20)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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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112/12/20

序號:4-416

姓名(含現名、原名或別名):李灣

案由:司法不法

為裁判、處分或事實行為之政府機關:東石區警察所、高雄要塞司令部、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裁判書、處分書、公文書案(字)號或事實行為之內容:因危害民國之案由遭東石區警察所逮捕,復經高雄要塞司令部以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褫奪公權3年,嗣因事實未明撤銷原判移送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並經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以36年度訴字第5號判決無罪前受羈押

不法行為之內容:於36年3月間受羈押限制人身自由約9個月

曾獲得賠償、補償或回復受損權利之案()號: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第0101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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