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112/12/20
序號:4-391
姓名(含現名、原名或別名):邱新居
案由:行政不法
為裁判、處分或事實行為之政府機關:國府軍
裁判書、處分書、公文書案(字)號或事實行為之內容:因參加竹山地區鄉紳召集之防衛隊,於前往林內鄉時遭國府軍槍殺
不法行為之內容:於36年3月9日受槍殺死亡
曾獲得賠償、補償或回復受損權利之案(字)號: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第0098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