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112/12/20
序號:4-120
姓名(含現名、原名或別名):李碧鏘
案由:行政不法
為裁判、處分或事實行為之政府機關: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
裁判書、處分書、公文書案(字)號或事實行為之內容:因叛亂案遭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逮捕並羈押
不法行為之內容:於36年3月間受羈押限制人身自由約個月
曾獲得賠償、補償或回復受損權利之案(字)號: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第0035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