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112/9/6
序號:3-182
姓名(含現名、原名或別名):潘福枝
案由:行政不法
為裁判、處分或事實行為之政府機關:國府軍
裁判書、處分書、公文書案(字)號或事實行為之內容:因與國府軍於烏牛瀾溪橋(今愛蘭橋)交戰身亡
不法行為之內容:於36年3月15日死亡
曾獲得賠償、補償或回復受損權利之案(字)號: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基金會第0052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