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112/9/6
序號:3-167
姓名(含現名、原名或別名):許昭斯
案由:行政不法
為裁判、處分或事實行為之政府機關:國府軍
裁判書、處分書、公文書案(字)號或事實行為之內容:因其子成立北斗治安糾察隊並接收槍械,國府軍捕獲其子未獲,遂逮捕並刑求重傷致死
不法行為之內容:於36年5月18日受重傷致死
曾獲得賠償、補償或回復受損權利之案(字)號: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基金會第005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