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112/9/6
序號:3-101
姓名(含現名、原名或別名):許朝意
案由:行政不法
為裁判、處分或事實行為之政府機關:國府軍
裁判書、處分書、公文書案(字)號或事實行為之內容:無故遭國府軍逮捕後失蹤
不法行為之內容:自36年3月間遭逮捕後失蹤(73年5月1日法院判決宣告死亡)
曾獲得賠償、補償或回復受損權利之案(字)號: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基金會第0021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