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撤銷案件查詢
吳遠英(11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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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112/2/24
序號:1-391
姓名(即:現在、原名或別名):吳遠英
案由:司法不法
為裁判、處分或事實行為之政府機關:臺灣省基隆港務警察所、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裁判書、處分書、公文書案(字)號或事實行為:因掩護匪嫌,經臺灣省基隆港務警察所扣押,後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1)安澄字第1325號代電核准延長羈押後開釋
不法行為之內容:自41年3月15日起至41年4月7日,於開釋前受羈押限制人身自由,共計24日
曾獲得賠償、補償或回復受損權利之案(字)號:財團法人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100年度法癸字第00957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