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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撤銷案件查詢

黃鍾雙(即:黃鐘雙)(11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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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112/2/24

序號:1-015

姓名(即:現在、原名或別名):黃鍾雙(即:黃鐘雙)

案由:司法不法

為裁判、處分或事實行為之政府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裁判書、處分書、公文書案()號或事實行為:因參加叛亂組織,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40)安潔字第2741號判決處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不法行為之內容:處有期徒刑5年(執行期間自40年5月21日起至45年5月20日),褫奪公權2年

曾獲得賠償、補償或回復受損權利之案()號:財團法人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88年度第00028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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