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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撤銷案件查詢

林明(43)審字第9號(108/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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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108/5/30
序號:4-0202
姓名:林明
裁判法院(機關):福建省反共救國軍總指揮部
裁判字號:(43)審字第9號
裁判案由: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
撤銷之內容(有罪判決暨其刑之宣告、保安處分及沒收之宣告):有罪判決暨其刑之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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