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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保護苗圃

社會勞動溫馨小故事「為己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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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國),民國64年出生,南投縣信義鄉望美村布農族原住民,身在富裕家庭的身強體壯之男子,平日好吃懶做,且有酗酒習慣,其惡名鄉里皆知,並傳言其酒量一日可達15瓶米酒,酒前酒後性情大不同,常於酒後不僅對妻兒施暴,甚至毆打勸阻的鄰居,並常向村民自稱為國際大流氓,長期暴飲暴食,加上酗酒惡習,不僅生活陷入困頓,三餐不繼,更導致健康的危機。因酒精中毒,在無法對抗酒精的誘惑下,犯了違背安全駕駛之罪,遭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因經濟已陷入窘困,無法繳納罰金而申請易服社會勞動,應履行552小時之勞動時數,勞動執行地點為信義分局。 因金○○無法戒掉飲酒習慣,初次至機構報到便身帶酒味,機構巡佐當場斥責金○○之行為,使金○○未曾再帶酒味至機構執行勞動,但卻發現金○○執行勞動時有請假情形,於是分局便派員警至金○○家中進行訪察,發現金○○請假原因竟為喝酒而不敢至機構執行,幾番訪察後,金○○自此徹底戒除酒癮,也未再有向機構請假之情形,並認真執行勞動。 在不定期查訪金○○之勞動執行情況的某天,金○○於東埔村警光山莊外圍從事駁坎清除青苔與除草,執行督導亦對金○○相當嚴格,上前關心金○○之狀況,方瞭解到其中原由,金○○之所以養成酗酒習慣,因金○○之妻曾與金○正○○之親生弟弟發生通姦行為,並產下一子,金○○無法承受此打擊,自此日夜買醉欲以酒精麻痺自己,並對自己以酒精麻痺的紓發情緒方式非常後悔,不僅三餐不繼,孩子的學費更有困難,甚至還讓其妻、弟瞧不起,又從小結拜大哥於前日過世,因執行勞動而無法請假為結拜大哥行捻香禮,當場潸然淚下。 於是在向金○○說明執行勞動非不得請假,惟需具正當理由,並考量其經濟狀況已陷入困頓,為其申請急難救助金1千元,並叮嚀金○○其1千元救助金主要目的是希望其能夠讓金○○有生活費並使金○○能夠盡早將勞動執行完畢,切勿花費在買酒上,金○○受感動,甚至跪拜言謝。 起初信義鄉的警察一向是金○○家中的常客,非喝酒鬧事,便是家暴事件,或違背社會秩序案件,在金○○服完勞動後的追蹤,信義鄉的警察再也不是金○○家中的常客,金○○不止已將酒癮戒除,更在執行勞動中找回自己的健康,雖然生活仍相當困苦,受雇到田裡從事採生薑等農務工作,雖未像周處為鄉里除三害,但至少除掉了自己在鄉里的這一害,並且安居樂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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