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保護苗圃
社會勞動溫馨小故事「社團法人苗栗縣視覺障礙者福利協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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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是一名社會勞動人,因酒駕而被法院處以500個小時的社會勞動服務。張員自小就熱愛音樂,從初中的學校樂隊至當兵到出社會都擁有音樂相關的經歷,他擅長薩克斯風與小喇叭,藉此苗栗視障協會適才適用,讓協會內視障者的部份音樂訓練項目交由他來負責。每天只要經過協會音樂教室門口,都會聽到張老師用心的陪視障者學習樂理;努力的指導視障朋友學習樂器,提昇協會視障音樂人員的表演水準。希望藉由視障者音樂才藝及堅韌生命力的展現,讓不小心犯錯的人們從中獲得感悟,也為身心障礙者開創新的就業機會,改善經濟生活,減少社會福利資源長期負擔。 張○○從小至今一直都喜歡著音樂,當他得知執行社會勞動可以與自己熱愛的音樂教學結合時,相當高興。每日也都能盡心盡力履行社會勞動,積極在履行期間內完成應履行的工作,深受視障朋友好評及讚譽,協會也期待,當張勝彬執行完畢時數,可以回到該機構擔任志工,繼續協助身心障礙者自立自強、自力更生、擺脫依賴、創造更具有人情味的祥和社會。 社會勞動人均為微罪者,若因入獄執行而切斷所有社會關係,特別是家庭、學校或工作,容易造成反社會化的不良後果。因此,社會勞動制度的推動不僅能提供社會勞動人重生機會,也能節省人力與經費,確實回饋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