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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保護苗圃

社會勞動溫馨小故事「媒合社會勞動人~發揮所長,挹助弱勢公益團體技術~助人又助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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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地檢署分配因酒醉駕車而被判處約九萬元的罰金到華嚴啟能中心提供社會勞動552小時的曾先生,現年46歲是道地的苗栗人,是位建築技工,因酒駕被判定需到苗栗縣西湖鄉華嚴啟能中心提供易服社會勞動服務552小時,在服務期間認真負責的協助華嚴環境及設備維修,例如:佈告欄整飾、廣場花圃維護及院生衣櫃整修、農場菜圃照料、清除外圍水溝雜草、環境消毒、協助華嚴啟能家園興建工地之圍籬彩繪…等,每次都將交代之工作做到盡善盡美,讓這群憨兒能在一個乾淨、安全的環境生活、學習,當然也減少華嚴在維修費用的支出,正因曾先生每日也都能盡心盡力履行社會勞動,積極在履行期間內完成應履行時數,深受好評,每次到中心服務時,同學們都會熱情的向他說「早安」,與中心師生相處如同家人般的融洽。 「曾先生」是一名社會勞動人。由於家裡經濟狀況不富裕,加上有年幼子女需要照顧,因此罰金對他而言,實在過於沉重,但入監服刑不僅流於短期自由刑之弊,也會令其家庭生活陷入困頓,幸有社會勞動制度得以解套,讓社會勞動人有重生機會,也能節省人力與經費,確實回饋社會。所以曾先生自6月17日起持續到華嚴啟能中心執行社會勞動,在維持家庭經濟與社會勞動工作之間取得平衡,兩者兼顧,日復一日。 華嚴啟能中心創辦人兼主任邱榮炘說:「非常感謝苗栗地檢署提供社會勞動人到中心進行環境及設備維護…等工作,尚可減少各項維修費用支出,結餘的經費可用在新院建設上,讓新院能儘速興建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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