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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時事專欄

毒品千萬不可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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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千萬不可碰! 葉雪鵬(曾任最高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耶誕佳節與新年假期先後來臨!緊接著的便是漫長的寒假與舊曆春節,遇到這些難得的假期,最興奮的莫過於青少年們,因為長期處在課業壓力下,緊繃的心情難以放鬆,終於得到幾天家長不致太過干涉的假期,不去放鬆一下心情,也太對不起自己了!讓他們呼朋招友,大玩幾天也是應該的! 為了放鬆心情,青少年們選擇到郊區或者名勝景點走走,搭乘的是大眾交通工具,雖然也有一點點的風險,但機率很低!家長們儘管放心讓他們去參加,頂多嘮叨幾句要他們避開過於危險的地方。畢竟青少年們已經到了「轉大人」的階段,總不能老是「宅」在家裡。不與外界接觸反而會導致人格丕變,引來憂鬱症上身,影響到未來學習能力,這才是家長最不願意見到的事情! 話雖然這麼說,有些龍蛇雜處,讓人心情激動的場所,像夜店、KTV、網咖、PUB吧之類,還是要告誡青少年們少去流連,以免沾染到危害身心的毒品。 除了那些常有毒品出沒地方外,日前新聞報導:與青少年們家長同樣關懷青少年活動的新北市警方,還特別鎖定了旅館業,一些裝潢富麗,休閒設施齊全的觀光旅館,與出入方便的汽車旅館,已經成為青少年們假日辦「毒趴」的去處。今年一月至十月,光在各旅館內查獲的毒品案件,即高達六十一件,涉案嫌疑人多達二百六十五人。查獲的毒品包括海洛因、安非他命、搖頭丸、一粒眠與神仙水,更有還不成氣候的新興毒品喵喵、蘑菇。形形色色,令人眼花! 為了不讓旅館淪為青少年染毒的溫床,新北市政府依據《旅館業管理規則》,要求業者自今年的十月十七日開始,遇到有三十歲以下的客人,六人以上同時入住特殊房型,要主動向轄區派出所通報,由警方加以查察。否則市府要依權責處以罰鍰,情節重大還可以廢止「營業登記證」。因此業者甚為配合,新北市警方依這項措施,至十二月初已查獲二件,嫌犯分別為九人與五人。在未來的假期中,各地警方若能一致行動,必定會有輝煌成果! 施用毒品,不但戕害個人身體健康,也能使人傾家蕩產,為害社會莫此為甚。政府因此制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的刑事特別法加以防制,希望藉由嚴刑峻罰來遏止毒品的泛濫,維護人民身心健康! 什麼是毒品?依上述條例第二條第一項的定義,是指「具有成癮性、濫用性及對社會危害性之麻醉藥品與其製品及影響精神物質與其製品。」含有這三項定義的藥品或者製品,便是所謂「毒品」,要受到這條例的規範。同法條的第二項,又將毒品依其成癮性、濫用性及對社會危害性的程度分為四級:第一級列有劇毒的海洛因、嗎啡、鴉片、古柯鹼等等;毒性次之的第二級毒品列有罌粟、古柯、大麻、安非他命、配西汀、潘他唑新等等;毒性輕微的西可巴比妥、異戊巴比妥、納洛芬等等,列為第三級;毒害最輕的第四級毒品有二丙烯基巴比妥、阿普唑他等等。 目前青少年濫用毒品情形最嚴重的是「k他命」,學名是「愷他命」(ketamine),「k他命」是民間的俗稱。是一種芳基環已胺類藥品,在醫學上屬中樞神經抑制劑,供作麻醉劑使用,長期施用會產生耐藥性、心理依賴性,並造成劑量增加以及強迫性。副作用包括心搏過速、血壓上升、震顫、肌肉緊張與陣攣,部分患者會出現不愉快的夢、意識模糊、幻覺、無理行為及胡言亂語等後遺症,行政院衛生署在民國九十三年將其列為三級毒品管理。由於藥性不強,未對施用者處以刑罰,後來施用的人愈來愈多,嚴重為害社會。立法院才在民國九十八年修法遏止,在這條例第十一條中,增列第五項規定:「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並增訂第十一條之一法條,於第二項中規定:「無正當理由持有或施用第三級或第四級毒品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應限期令其接受四小時以上八小時以下之毒品危害講習。」 罰鍰是一種行政罰,不關刑責。未滿十八歲的少年有這種情形,依上述法條第三項規定,不適用罰鍰處罰,要送少年法院或者少年法庭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的「少年保護事件」處理。不過,修法以來,拉K案件不減反增,依據有關單位統計,自民國九十五年起,拉K案件已連續6年勇登毒品案件第一名,尿液檢出「愷他命」陽性率也逐年倍增。 最近醫學研究顯示,吸食「K他命」除了上述嚴重的副作用以外,還會罹患慢性間質性膀胱炎。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在官網上提醒大家:一旦吸食「K他命」,短期內感覺不出它對身體的危害性,但卻以漸進式地影響到的智力、膀胱萎縮等永久性的身體傷害。年紀輕輕就要與尿布打交道!實在令人唏噓!社會各界與媒體鑒於「K他命」毒害問題日益嚴重,都一面倒地籲請有關單位將K他命提升為二級毒品列管,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在十二月三日也決議,要求法務部將「K他命」改列為二級毒品,以強化對毒品危害的防制及管理。主管機關對這些建議,遲遲未有回響,原因該是一旦「K他命」從三級提升為二級,施用者依這條例第十條第二項規定,要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依第二十條規定,更要進入勒戒處所接受二個月以內的觀察、勒戒。目前查獲的施用族群,以在學學生占大多數,學生失去一段沒有自由的日子,他們的受教權馬上受到影響。監所能否容納新增大量人犯,也是大問題?必需事先妥善規劃,不是說改就可以改的。 個人看法,真的時勢所迫必須改列,不妨將部分公權力釋出,允許人民團體在學校假期中,以舉辦夏令營方式為學生進行觀察勒戒,內容可以多樣化,以語文、數學、體育等講學課程分門別類加以輔導,使學生在學習中不知不覺完成觀察、勒戒程序,正常的課業也不致受到影響。 (本文登載日期為101年12月25日,文中所援引之相關法規如有變動,仍請注意依最新之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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