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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時事專欄
包攬賄選,重刑伺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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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攬賄選,重刑伺候
最高法院檢察署葉主任檢察官雪鵬
馮偉成由於父母都有工作關係,從小就在純樸的農村中由外婆、外公帶大,直到唸小學一年級,才來到繁華的都市生活。雖然七、八年過去,腦海裡還經常想念著那山明水秀的好地方,尤其是外婆屋旁那棵大榕樹,樹下是年長一輩相聚和小孩子玩耍的好地方。有機會回到外婆家小住,便會到樹下走走,重溫童年的舊夢!
這天他又跟著父母回到外婆家,吃過晚飯很自然地就隨著外公踱步到榕樹下,參加年老一輩談古說今的陣容。平時不大愛說話的外公,跟那些經常相聚的老一輩的人在一起,話就顯得特別多,當天的話題,也是由他來挑起,那就是選舉腳步近了,一有選舉就忙得團團轉,到處找人串門子,說一些悄悄話的陳國卿,為什麼到現在還不見人影,怕不是年老體衰,有什麼疾病纏身?使他退出最熱門的政治活動!
旁邊的曾老爹接上腔便說:﹁你說的那位選舉到了專門替人抬轎的陳老嗎?他身體好得很呢!只是現在要多練腳勁,沒時間找人串門子啊!﹂
馮偉成的外公便接著說:﹁串門子又不是爬山,練腳勁幹嘛?﹂
曾老爹又說:﹁您真的不知道或是假的不知道?我說的練腳勁是說他現在正在﹃走路﹄,練好腳勁是說他﹃走路﹄能夠走得快一點,走得遠一點,免得被人家找到,現在黑白兩道都在找他啊!﹂
小孫子從小就跟馮偉成玩在一處的林爺爺等不及曾老爹把話說完,急著就問道:﹁這陳國卿是何方神聖,憑什麼黑白兩道都在找他!﹂
曾老爹說:﹁稱他神聖是太抬舉了他,人家在找他還不是拿人錢財沒有替人辦事惹出事來。真正原因只是聽說他在二年前的那場選舉,拍拍胸膛附近五個村可以替人拉到三成選票,結果那位被他說動的候選人錢是撒下去了,開出來的卻不到一成,這位候選人的一位有黑道背景的朋友就沒有輕易放過他,要他有個交待。另外他還被人到檢察官那裡告了一狀,說他包攬買票,檢察官傳他調查案情,他就是不敢到庭,目前已經被通緝了,警察到處找他,那裡還敢出面替別人拉票啊!﹂
馮偉成聽了他們的交談,有些地方有聽沒懂,什麼黑道、白道。替別人拉拉選票有這麼嚴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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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是民主政治的重要環節,也是民主政治的基礎。參與選舉的候選人必須要有君子的風範,憑著自己的踏實的政見,來跟其他同台競選的對手、各憑本事,公平公開的競爭,贏得光榮的勝利。不過我國近年來舉辦的各種公職人員的選舉,多多少少都會出現一些輸不起的候選人,除了祭出譁眾取寵,顛倒是非的的難以兌現的政見以外,便是不惜以金錢違法賄選,在這種投機取巧的選舉歪風吹襲下,便有些不法之徒專門游走候選人和選民之間,從事賄選活動,甚至包攬某一地區的賄選任務,原來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並無此種包攬賄選行為的處罰規定,後來認為此種行為確有重罰必要,於八十三年七月二十三日修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時候,增列第九十一條之一的條文,明定有意圖漁利,包攬第八十九條第一項對候選人行賄、第二項候選人要求賄賂、第九十條有投票權人行求賄賂亦即是買票行為,第九十一條對選區內的團體或機構行賄等行為,處以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台幣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金。還可以處罰末遂犯。後來公布的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八十條也訂立相同的條文,如果想在各種選舉中牟取不法利益,就要面對這些刑罰的處罰。什麼生意都可以做,只有這些生意是千萬碰不得!
(本文登載日期為94年11月27日,文中所援引之相關法規如有變動,仍請注意依最新之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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