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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時事專欄

免費旅遊 , 惹罪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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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費旅遊,惹罪上身           葉雪鵬先生(曾任最高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這天一大早,曾永盛的母親還在廚房為兒子備豐富的早餐,電話鈴聲響起,拿起聽筒一聽,是她同學金米妮打來的,這老同學劈頭就問這個週休二日,有沒有興趣帶著兒子到苗栗一家渡假村去渡二天一夜的假。最重要的一點是一切免費。曾永盛的母親本來對渡假很有興趣,因為兒子為了未來有個理想的高中可唸,整天埋頭苦讀,精神壓力很大,去渡假會幫助他消除壓力,更能集中精神去唸書。不過,社會經驗豐富,反應靈敏的曾媽媽聽到電話那頭傳來「一切免費」這四個字,便想到「天下那有白吃的午餐」這一句話,就把想要說出的「要去」這句話硬是嚥了下去!接著便用婉轉的語氣,說自己那兩天剛好有事,難以參加,謝了老同學的邀約。掛上電話一轉身,看到兒子就站在面前,知道剛才電話中的對話,兒子似乎已經聽到了一點,便決定讓事件透明化,把金阿姨剛才在電話中的話,對兒子細說一番,還沒有把不去的理由解釋清楚,兒子就笑著說:「我知道了,您是怕有候選人要請客,會招惹麻煩對不對?」   曾永盛的母親聽兒子這麼說,覺得兒子的頭腦確實不簡單,對這些連成人都不能全了解的事情也會一猜就中。便說:「立法委員和縣市長選舉快要舉行了,候選人都會使出渾身解數找選票,如果真的是候選人出錢請你去渡假,被查出的話,那不是『買票』嗎?買票的人是賄選,接受招待的人怎麼會沒有事呢!所以,這些小便宜是不能貪的。」   曾永盛聽了媽媽這番話,知道短期內渡假必定是泡湯了。有得必有失,不去渡假在家平平安安過日子,雖然沒有得,也不會有失的煩惱呀。不過,他倒很想知道參加這些免費活動的人,一旦被查出,會為自己惹來什麼樣的煩惱呢?        ----------------------------------------------------------------------------------------   距離十二月一日立法委員與縣市長選舉的投票日愈來愈近了,今年由於不景氣造成了「歹年冬」,一向逢到選舉,即呈現熱烈沸騰的選戰,似乎也受到不景氣的影響,顯得有點泠清!那些遍插街頭巷尾的候選人旗幟和看板,與以往相比較也顯著減少。表面上看來今年的選風比往年乾淨,其實不然,法定的選舉活動時間雖然未到,候選人都已經各顯神通,深入基層擴展票源,掌握選票,使自己能夠順利當選。他們所使用的方法形形色色,那些形象清新,口碑良好的的高知名度的候選人,只要在各公共場所多露臉幾次,選票就會紛紛而來,在形勢比人強之下,當選自然沒有問題。實力次一點,介在當選與不當選邊緣的候選人,只要政見端得出牛肉,勤跑選區,也會獲得多數選民支持而出線。除了上面所舉出有把握當選的候選人以外,另外還有一類是不知道選票在那裡的候選人,他們平時在選區中既不燒香也不拜佛,更談不上廣結善緣來為民服務,執意參選只是手頭有點鈔票,在迷信金錢萬能之下就廣撒鈔票換選票。免費旅遊便是這些金牛用鈔票換取選票方式的一種。由於這種方式以前已經屢見不鮮,算是賄選方式中的舊套。這次選舉,報載法務部為了端正選風,根絕賄選,曾經召集有關機關研商後,訂定「賄選犯行正面表列」一種,免費旅遊便是這張表中所列賄選招式的第三式。也是檢察官和司法警察人員查察賄選的重點之一。   所謂「免費旅遊」是站在出去旅遊的人立來說的,其實交通、食、宿還是樣樣都要付錢。不過,這些錢是由希望您投他一票的候選人或者透過第三人來支付的。這免費旅遊的事情一旦被查獲,支付費用的候選人,固然要成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九十條之一第一項的對投票權人行賄罪,要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還要併科新台幣四十萬元以上四百萬元以下的罰金。至於那些被招待出去遊山玩水的人,雖然口袋裡沒有多出半毛錢,但是接受免費旅遊的不正利益,而答應投他一票,也成立了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條的投票受賄罪,要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還要併科新台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由上面提到的法律規定來看,不論是買票或者是賣票,刑罰都不輕。曾永盛母親說得好:「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接受免費的吃、喝、玩、樂去投特定人的票,還是要付出相當痛苦的代價呀! (本文登載日期為94年11月27日,文中所援引之相關法規如有變動,仍請注意依最新之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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