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保護(資料來源: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
國道服務區充電站 112年建置及營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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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為便利電動車充電服務,高公局以3期設置服務區充電樁,112年完成第2期4處服務區充電站的建置,提供更便捷的充電服務,而第1期4處充電站112年提供8萬多次充電,其中以清水充電次數度數最高。
高公局繼111年啟用第1期湖口(南、北)、清水、東山4站快充站後,在112年8至10月陸續啟用關西、泰安(南、北)、仁德(南、北)及蘇澳計的4區(6站),建構國道1號及3號的北中南區域都有充電站,加上串聯宜花東地區的國道5號蘇澳服務區,提供電動車適時補充電能,且第2期充電樁輸出功率更由200kW提升至350kW,採用較輕的水冷充電槍,帶給用路人便利、高效、順暢的充電體驗。
經統計第1期充電站營運績效,112年充電車次達81,705次,是111年(30,715次)的2.7倍,112年充電總電量近320萬度,是111年(108.7萬度)的2.9倍,平均每次充電時間約24.2分鐘,充電度數33.7度;在各站中充電次數及度數最多的是清水,平均每天有70.2輛充電車次,尤其連假期間更具高度充電週轉效益,如國慶連假每天有103.5輛充電車次,是日平均的近1.5倍。
依112年度服務區滿意度調查,「充電樁」有近9成3的用路人給予正面評價,高公局將持續優化以提供優質行旅服務,並積極建置第3期充電站,以113年8月各服務區均建置充電樁為目標,建構國道電動車充電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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