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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全球資訊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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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保護(資料來源: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

海關加強查緝新興菸品,籲請民眾勿購買進口,以免觸法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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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

      臺中關表示電子煙(Electronic Cigarettes,E-Cigarettes)與加熱菸(Heated Tobacco Products)在國際間屬新興產品,能添加尼古丁及香料等其他化學物質,有較多樣化的味道及外型,促使民眾吸入更多有害物質,甚至加入毒品成分,相較於傳統紙菸對身體之危害,有過之而無不及,籲請民眾切勿自國外購買進口,避免誤觸法規受罰。

       該關提醒,電子煙產品如含有尼古丁成分,依據藥事法規定應以藥品列管,若未取得許可證而輸入,則屬該法第22條所指的禁藥,經查獲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相關產品縱使未含有尼古丁成分,亦得依違反菸害防制法第14條規定處罰,民眾不可不慎。

       另加熱式菸品屬新興菸草產品,尚須釐清產品屬性、定位及管理方式,該產品於菸害防制法修正通過前,亦屬未開放之進口物品。私運、虛報進口或旅客匿未申報攜帶入境,將依海關緝私條例相關條文裁罰並沒入貨物。

       臺中關呼籲商民確實遵守法令規定,海關將持續於邊境通商口岸積極執行攔查,共同維護國人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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