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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全球資訊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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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保護(資料來源: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

黑錢洗白之術–洗錢防制法介紹(邱智宏檢察官)(防詐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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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乙是一名二十八歲的男子,大學畢業後在電子公司擔任工程師,薪水及年終分紅都不錯,幾年後累積了一些財富,在銀行擁有一筆定存,但由於工作忙碌一直沒有適婚對象。

某日小乙在網路上認識一名自稱華裔的新加坡女工程師,照片上看來氣質高雅,是小乙欣賞的類型,於是小乙在網路上展開熱烈追求,對方似乎也對小乙的追求欣然接受,兩人感情在一個月內快速升溫,小乙終於大膽要求對方來臺灣,對方回應目前財務有點困難,希望小乙匯款新臺幣30萬元至新加坡某銀行帳戶。

小乙隔日連忙到銀行辦理定存解除準備匯款,銀行櫃臺承辦人詢問小乙匯款目的,小乙含糊其詞說準備結婚基金,銀行員見小乙神色緊張,似有隱情而起疑,繼續追問小乙匯款對象的身分、目的,發覺有異,懷疑有詐騙情事,報警到場協助,及時攔截一起詐騙案的發生。

一、        法律問題

銀行櫃臺承辦人詢問小乙匯款目的,除了關懷客戶外,與防制洗錢有關係嗎?

二、        法律解析

(一)    什麼是洗錢?名稱由來如何?

所謂洗錢將自己或他人因從事犯罪所得財物移轉或隱匿,避免被執法機關發覺,最後再以合法收入的樣貌在交易中使用。「洗錢」不是真的把錢拿去洗,但這名詞的由來還真的跟「洗衣店」有關係。根據文獻記載,洗錢行為的起源是1920年美國芝加哥黑手黨,特別是以Al Capone為首之犯罪集團,販售私槍、開設娼館,再利用洗衣店收取現金特性,將非法所得併入合法收入,向國稅局申報後,漂白他們的犯罪所得。

(二)    洗錢態樣有哪些?

  1. 意圖隱匿或掩飾特定犯罪所得來源,或使他人逃避刑事追訴,而移轉或變更特定犯罪所得:例如民國9210月發生之理○法律事務所資深法務專員劉○杰業務侵占洗錢案,犯嫌即是將犯罪所得購買大批鑽石,再以隨身攜帶方式,逃往大陸藏匿並洗錢。
  2. 掩飾或隱匿特定犯罪所得之本質、來源、去向、所在、所有權、處分權或其他權益者:例如知悉他人有將不法所得轉購置不動產之需求,而擔任不動產之登記名義人或成立人頭公司擔任不動產之登記名義人以掩飾不法所得之來源;或提供帳戶以掩飾不法所得之去向。
  3. 收受、持有或使用他人之特定犯罪所得:例如詐騙集團之車手對於詐欺被害人所匯入之詐騙所得款項提領花用。

(三)    結論

上述銀行行員在小乙辦理解除定存準備匯款之際,進行客戶關懷工作,也就是所謂KYCKnow your customer),除了能有效防止洗錢外,更能阻止民眾被害,雖然有時讓民眾感到不便甚至困擾,但相對犯罪發生造成的危害,金融機構實施適度的風險管理措施仍然是必要的。

三、        作者的叮嚀

在這則故事中,小乙顯然是在網路上受到詐騙,即將把他辛苦工作所得匯到不知名的帳戶,只要他完成匯款動作,這些錢勢必付諸流水,一去不返,這類悲慘案例在當今社會中仍屢見不鮮,值得我們警惕。而詐騙集團通常提供被害人匯款的對象都是來路不明的帳戶,目的就是掩飾、隱匿資金的流向,被害人的錢一匯入,犯罪集團就會在最短時間內層層轉匯至國內外隱密的帳戶,再坐地分贓,而斷絕執法機關一切追蹤資金的可能。這正是上述防制洗錢的目的之一:「防制洗錢,打擊犯罪」,因此,目前司法實務上也已經將詐騙集團收集他人帳戶從事詐騙的行為認定為洗錢犯罪。

民眾在日常生活中,一方面要注意不可以輕率提供自己的帳戶給他人使用,另一方面也要注意匯款進入他人帳戶前,務必要再三確認受款人身分及原因目的之真實性。而前述防制洗錢規範,在銀行端正可以扮演「守門員」角色,透過客戶關懷,攔截可疑的金流,阻卻一些悲劇的發生,我們在感謝金融從業人員的熱心盡職之餘,也應該從自己做起,在生活中隨時注意防範洗錢事件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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