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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保護(資料來源: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

哄抬口罩價格,政府絕不寬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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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消費者保護處

政府為避免武漢肺炎防疫期間,不肖業者趁機哄抬口罩價格,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下稱行政院消保處)昨(30)日針對自蝦皮網站搜尋發現,有業者販售醫用專用口罩1包7入,售價新臺幣(下同)999元;另有業者販售N95口罩1盒20片,售價8999元,顯然價格均偏高等事與蝦皮網站進行瞭解後,已請蝦皮網站將該2則廣告下架,並請蝦皮網站善盡平台業者之職責,審視業者販售口罩之價格是否有哄抬之情事;倘有疑慮,則宜不予以上架販售,以維護消費者權益。蝦皮網站已同意配合辦理。行政院消保處為避免網站販售口罩之業者有哄抬價格之情事,將於近日邀請國內大型網路交易平台業者開會研商因應對策。

另昨日媒體報導新竹市之○○藥局購買1盒100入之美固牌「紙口罩」(非一般醫療用口罩),價格從原本70元漲至800元一案,立即請新竹市政府消保官進行實地瞭解,消保官遂於今日(31)將案件移送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處理,據悉公平會亦已立案調查中,倘查證屬實,依公平交易法第40條第1項規定,最高可以處罰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

行政院消保處特別呼籲販售口罩之相關業者,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已自今日起徵用國內工廠之一般醫用口罩及外科手術口罩,「醫用面罩」依防疫物資及資源建置實施辦法,係屬防疫物資;倘有有囤積居奇或哄抬物價之行為且情節重大者,依傳染病防治法第61條之規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對主管機關已開始徵用之防疫物資,有囤積居奇或哄抬物價之行為且情節重大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辦理。

行政院消保處將持續會同全國22個直轄市、縣(市)政府消保官及相關單位,不定時至便利商店、藥粧店、藥局及賣場等場所瞭解口罩、酒精及乾洗手液等商品有無缺貨,並藉此查明業者有無趁機哄抬口罩價格之情事,倘有不肖業者哄抬口罩價格,一定移送相關機關依傳染病防治法第61條之規定處罰,定不寬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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