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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全球資訊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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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保護(資料來源: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

錢坑?!手機遊戲應公布轉蛋開箱機率(資料來源:消費者保護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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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線上遊戲自從問世以來,熱度在全球始終不曾消減。近年,智慧型手機強勢崛起,大幅翻轉現代人的生活模式,但遊戲業者並未被此狂潮淹沒,反而趁勢移轉平台將電腦線上遊戲變成行動裝置遊戲,成功開闢出一條嶄新的龐大商機。據荷蘭市場研究公司Newzoo的《全球遊戲市場報告》季度更新中,顯示2017年行動裝置遊戲營收約504億美元,總共占全球遊戲市場44%,Newzoo甚至預估2020年時全球行動裝置遊戲產值將達到723億美元,市占率達51%,顯示未來行動裝置遊戲必取代傳統電腦遊戲,成為市場主流要角。  

  而隨著行動裝置遊戲的發展,各種消費糾紛也日漸倍增。消基會在近兩年內受理過109件遊戲消費糾紛書面申訴,例如消費者反應花錢儲值遊戲點數以後,才發現遊戲連線品質很糟,常常登入不了伺服器,而且玩到一半就突然斷線、遊戲閃退、遊戲角色動作變的很卡很慢,遊戲帳號突然遭到停權封鎖,或者業者三不五時就公告突然要維修,然後卻又延長維修時間,讓玩家想玩卻又玩不了,遊戲廠商卻只在事後給予一點小補償,全然不見該有的誠意。

  早期的線上遊戲是以付費包月制為主要營運模式,由玩家每月固定消費一筆百元台幣的金額,取得登入遊戲的使用權利。到了後期,線上遊戲陸續轉變成免費商城制,意即玩家不再需要包月就可免費暢玩遊戲,但這時的遊戲中新增了虛擬商城系統,玩家可以選擇是否花費新台幣儲值遊戲點數,來購買遊戲中的道具、時裝、轉蛋,使遊戲體驗變得更加順暢、裝備更強、遊戲進度更快、操作更便利。這用新台幣儲值的動作於現今稱作「課金」,而花費高達新台幣至數萬、十萬的玩家,又被尊稱為「課長」。例如,知名電玩遊戲網站巴哈姆特上,就有玩家公布自己儲值千萬台幣的點數紀錄,搏得千萬課長美譽。由此現象可見,免費遊戲玩家的消費力相當驚人,替業者帶來的利潤也十分龐大。

  而遊戲的虛擬商城中會販賣一種虛擬戰利品箱,虛擬戰利品箱在每種遊戲裡呈現的樣貌都不同,通常為寶箱、轉蛋、寶石、卡牌等樣子,打開可以獲得隨機道具或寶物。其中稀有、素質好、價值高的寶物抽到的機率極低,因此常有玩家願意花費大量的金錢來個十抽、二十抽、甚至百抽,只為了能抽到自己想要的稀有寶物。但是,只要花錢就能抽中嗎?近期,熱門手機遊戲《天堂M》即有大課長實測,花了新台幣40萬卻依舊抽不到想要的「紅色死騎變身」遊戲道具,憤而去巴哈姆特電玩資訊站上發文,引起玩家間一片譁然,警世意味濃厚。試想,如果遊戲廠商有公布「紅色死騎變身」的抽獎機率,該課長還可能會花這麼多錢去抽嗎?

  由於課金抽寶的消費爭議長期不斷,2017年12月21日美國蘋果(Apple)率先更新了Apple Store的審核指南,在3.1 付款大項的 3.1.1 App 內購項目條款中,新增了:「Apps offering “loot boxes” or other mechanisms that provide randomized virtual items for purchase must disclose the odds of receiving each type of item to customers prior to purchase.」即規範遊戲開發者必須公布道具(虛擬戰利品箱)的中獎機率,好讓玩家決定是否課金。此制度的公開,表示未來若遊戲沒有標明開箱機率,很可能無法在IOS系統上架。爰此,消基會也隨機選擇了現今熱門的9款手機遊戲,了解國內遊戲商代理的手機遊戲,其內購的付費轉蛋寶箱是否有標示開箱機率。

一、虛擬世界消費爭議多 近8成手機遊戲內無載明轉蛋開箱機率 

  本次隨機調查為共9款Android系統上的手機遊戲,分別為編號1「怪物彈珠」、編號2「神魔之塔」、編號3「龍之谷M」、編號4「傳說對決」、編號5「真女神轉生」、編號6「荒野行動」、編號7「彈彈堂」、編號8「皇室戰爭」、編號9「Love Live! 學園偶像祭」。

  結果發現,只有編號1「怪物彈珠」、編號5「真女神轉生」與編號9「Love Live! 學園偶像祭」有公布機率。所以,在手遊中仍有近七成不公布隨機轉蛋開箱機率,此歪風似乎被視為遊戲市場的常態。

  而在調查過程中,本會同仁也發現手遊內隱藏的消費陷阱。以其中一款編號3「龍之谷M」為例,業者於3月7日推出「精彩轉盤」的活動,活動時間為2018年3月7日至2018年3月12日,期間內第一次抽取免費,抽滿八次必可獲得限時特殊時裝禮包【熊貓時裝】。業者先以「抽獎奪寶,證明你的血統吧!歐皇。」(網路流行用語,歐洲人膚色白,是代表運氣好、易抽到好東西的象徵,相反即為非洲人。)的字眼煽動年輕的玩家花錢,但遊戲內並無公布熊貓時裝中獎機率,也沒有文字告知玩家每次的抽獎金額都是按次數累積。也就是業者雖以第一次抽獎免費來誘惑玩家下去抽,第二次抽獎開始花費約10幾顆鑽石(在遊戲儲值系統中,新台幣3300元可以買到6000顆鑽石,玩家可使用鑽石在遊戲內購買任何道具,新台幣與鑽石間的幣值在官方約等於1:2),但抽了數次以後卻變成要使用上千顆鑽石才能再抽,根本就是在詐騙玩家。雖然遊戲客服有於臉書上回應:「每一次抽獎都有概率獲取時裝,也有玩家抽到了呢。」,但在玩家們私下於網站、遊戲裡、Line群組的討論中,卻全都是抽滿八次(消耗共6200顆鑽石)才抽到熊貓時裝,令人不禁懷疑客服所謂的概率到底是多少?

二、 老舊線上遊戲定型化契約 不切如今實務需求

  面對遊戲業者與玩家資訊不對等的情況下,日本與中國都早已開始研擬對策。日本以《不當景品標示法》規範遊戲廣告不實,中國文化部則對「網路遊戲營運加強監管通知」修法,要求遊戲廠商往後若要在中國營運遊戲,必須公開虛擬寶物的中獎機率。而台灣的部分,則有立委曾經出來召開過記者會,呼籲政府能盡快完成《線上遊戲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修法,保障民眾的消費權益。

  檢視現今「線上遊戲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最新修正版本為民國99年12月1日,距今也有八年之久,其部分條文規範的內容早已不合時宜。其中,在第六條本遊戲應載明之資訊中,本會認為應再加上若遊戲內有販賣隨機抽獎開箱之商品,遊戲廠商要標明中獎機率給玩家作為課金與否的參考,並在活動結束後公布中獎的人數與玩家名單,以免遊戲業者造假中獎事實,欺瞞玩家。

  而在第十三條連線品質中,政府應著重加強增修第十三條第二項:「乙方應確保其系統設備,無發生錯誤、畫面暫停、遲滯、中斷或不能進行連線的情形。如因而致不能提供甲方服務時,乙方應返還甲方已扣除之儲值,或免收相當之遊戲費用,或遞延甲方得進行遊戲之時間。」,玩家在進行遊戲時,一定曾遇過伺服器狀態不穩定,導致角色進出遊戲副本、關卡時延遲、死亡、動彈不得、掉入奇怪場景,嚴重甚至角色直接斷線退出遊戲,導致玩家損失了進入副本、關卡次數的權益,或者侵害到和該玩家組隊的隊友們的遊戲權益。對於玩家們因可歸咎於遊戲系統缺失所遭受的損害,遊戲業者很少會正視這些問題,甚至還常有維修完伺服器狀態反而更糟糕的情況,久而久之令玩家也視斷線為常態,早已放棄爭取合理的消費權益,縱容遊戲營運狀態每況愈下。

  因此,政府如何規範遊戲業者的連線品質與保障玩家的遊戲權益,是修法時必須納入考慮的重要課題。而「或遞延甲方得進行遊戲之時間。」可被視為過時條文,現今線上遊戲與手機遊戲幾乎已全面發展成免費制度,所以除了停機維修與更新時間外,玩家隨時想玩都可以,遊戲時間不受限制,也不需要被遞延。

  消保處在今年「315世界消費者日活動起跑」記者會上,為了響應國際消費者組織聯盟(Consumers International,CI)今年的消費者日的主題「讓數位市場交易更公平」,消保處也設定了今年的活動主軸為「促進數位市場公平」,除了要促進消費者數位消費的安全與便利外,為了能全面落實數位市場的交易公平,消保處還預計審查「線上遊戲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網際網路教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等定型化契約。本會期許,政府能在今年就完成「線上遊戲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的修正,以維廣大玩家的消費權益。

三、結論

  公布隨機虛擬戰利箱的機率,對遊戲業者與消費者雙方都是好的,也應力求國內所有遊戲開發商、代理商公開。綜上所述,針對本次調查9款手機遊戲,共6款手機遊戲沒有公布隨機轉蛋開箱機率;而「線上遊戲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條文也應盡速修定,以期符合現今遊戲市場狀況。因此,消基會特提出以下呼籲:

對政府

  1. 應盡速修訂「線上遊戲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淘汰老舊不合時宜之條文,以維消費者權益。
  2. 對於惡性倒閉的遊戲業者,政府應研擬懲罰性的規範,使遊戲市場機制更為完善。
  3. 未成年玩家因思想發展尚未成熟,對於遊戲業者以誇張字眼來煽惑消費抽獎、廣告宣傳等情事,政府應主動介入並修訂法規,而非被動期待業者能夠自律。

對業者

  1. 代理遊戲業者在與遊戲原廠簽約時,應先就隨機商品機率要求原廠公布,並且約定遊戲結束營運前必須有足夠的公告期間,讓消費者清楚遊戲狀況。而台灣國內自製遊戲商發展雖尚未成熟,但也應一併納入規範。
  2. 遊戲業者對於玩家因臨時維修、斷線等可歸咎於業者之遊戲損失,應負有賠償責任,且更要積極主動處理。
  3. 遊戲業者應在虛擬商城販賣頁面中,適度加註醒目提醒玩家之文句,例如:「理性消費。」、「請適度娛樂,勿衝動消費。」

對消費者

  1. 消費者在選擇時,盡量選擇知名大廠或台灣國內有代理的遊戲,少碰境外遊戲,以免發生消費糾紛求助無門。
  2. 消費者本身應自主規範,理性消費,勿衝動儲值。

 

 

資料來源: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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