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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全球資訊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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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保護(資料來源: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

消費拉警報:微爾科技,果然高「苛」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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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拉警報:微爾科技,果然高「苛」技 近日新聞爆出屬同一負責人之TutorWell微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學承電腦及威爾斯美語(以下簡稱微爾科技)積欠員工薪資與勞健保的消息,引起眾多購買該公司線上英語教學課程會員的擔憂與不安,畢竟公司現金周轉不靈的下場,輕者會危害到會員學習之品質與權利,重者則亟有可能演變為惡性倒閉,而無論是哪種情形,最可憐無辜的永遠是當初信賴公司促銷話術的消費者。   消基會單單從1月11日~14日就已接獲40通以上關於微爾科技的諮詢電話,其中大多數皆是希望解約退費、分期貸款如何止付等問題,至今仍持續有消費者來電詢問,甚至數名學員提到線上教學服務已無法使用。本會於14日下午與15日晚間嘗試撥打微爾科技之電話,結果皆是無人接聽!顯見不止違法遲付員工薪資與勞健保,連無法提供服務的違約行為也接踵而至,足見公司營運危機已進入非常嚴峻的階段,保障消費者權益的急迫性已刻不容緩。   微爾科技的事件再次將台灣補習業者長期存在的隱憂點燃,新型態的線上教學服務面臨主管機關不明的窘境,相關的《網際網路教學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與不得記載事項》公告日期仍在未定之天,消費者的線上補習相關權益風雨飄搖。每每發生惡性倒閉事件時,業者恐早已事先脫產或逃亡,縱使消費者進行訴訟也難收效益。 消基會呼籲 政府機關 一、勞動局在接受補習業者員工申請薪資爭議調處時,便應第一時間通報主管機關與相關局處進行調查,若發現業者有經營與財務上之困難且可能導致倒閉之情形時即應發布警訊,避免不知情消費者繼續加入遭受可能損害。 二、針對提供純線上教學服務之業者,經濟部與教育部應儘速協調出負責之主管機關,方能針對業者進行有效之督導與管理。 三、行政院應加快《網際網路教學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與不得記載事項》之審議進度,以因應愈來愈多的新型態純線上教學服務產業崛起所衍生之各類消費爭議問題。 消費者 一、一般消費者應避免購買微爾科技之線上教學服務。已報名付款之學員應著手蒐集當初簽訂之契約、繳費與貸款證明、無法使用線上教學服務之證據等,以利將來業者無法履約時,方能據此憑證進行求償。 二、已報名付款之學員,若使用信用卡分期付款或向銀行辦理分期貸款用以繳費者,面臨業者無法提供服務時,應即刻通知發卡銀行或貸款銀行並申請爭議帳款止付,以免損失擴大。 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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