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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保護(資料來源: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

關心市售「女性內褲」品質安全,標準檢驗局加強抽驗相關商品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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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為加強女性內褲品質安全把關,針對市售相關商品進行購樣檢驗,共購買15件商品,結果品質項目皆符合國家標準規定,惟有14件初步檢查未依「服飾標示基準」規定標示。 標準檢驗局表示,本次係依據國家標準CNS 15290「紡織品安全規範(一般要求)」、CNS 2339-1「纖維混用率試驗法-第1 部:纖維鑑別」、CNS 2339-2「纖維混用率試驗法-第2 部:纖維混用率」予以檢測,檢測項目包括「游離甲醛」、「禁用之偶氮色料」及「纖維成分」,另依服飾標示基準查核「中文標示」。結果「游離甲醛」及「禁用之偶氮色料」皆符合國家標準。 至於14件初步檢查未依「服飾標示基準」規定標示之情形分別為:纖維名稱未以中文學名或慣用名稱標示、纖維名稱未以正體中文標示、吊牌與附縫纖維成分標示不符、洗燙處理標示缺少乾洗圖等,其中有9件「纖維成分」檢測結果與標示不符,未符合「服飾標示基準」纖維成分重量百分比許可差應在上下百分之三以內之規定。 標準檢驗局說明,成衣(含女性內褲)已自101年10月1日起列為商品檢驗法之應施檢驗商品範圍,要求品質項目須符合國家標準始得於市面上陳列銷售。有關中文標示未依「服飾標示基準」規定標示部分,則移請經濟部中部辦公室依商品標示法處理。 標準檢驗局呼籲,製造廠商應落實商品品質管理及商品「中文標示」之正確性,以維護消費者權益,並提醒消費者選購成衣及女性內褲時,注意下列事項: 一、對於商品標示不明之產品建議不要購買,請選購中文標示資訊清楚、詳細的產品,標示內容須包含: 1.國內產製者,應標示製造廠商名稱、電話及地址;其為進口者,應標示進口廠商名稱、電話及地址。 2.尺寸或尺碼。 3.生產國別(產品主要製程地之生產國別)。 4.纖維成分。 5.洗燙處理方法:應包括水洗、乾洗、漂白、乾燥、熨燙之圖案。 二、建議挑選時,以嗅覺查看有無刺鼻異味;使用前最好先以清水洗滌過,以減少化學物質殘留。 標準檢驗局提醒,消費者對於購買相關商品多一些暸解,商品使用時就有多一分安全保障,消費者可至該局網站「商品安全資訊網」項下查閱或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7123洽詢。 *資料來源:http://www.ey.gov.tw/News_Content4.aspx?n=E7E343F6009EC241&sms=E452EBB48FCCFD71&s=40185EB55F2D478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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