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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全球資訊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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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保護(資料來源: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

食品藥物管理署將針對香港、中國大陸及澳門生產之食用油品,於進口時加強管制措施(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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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藥物管理署今(9/11)日表示,有關香港金寶運(GLOBALWAY CORP. LTD.)貿易公司販售非食用豬油給我國強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卻偽造為食用豬油乙事,經查除強冠公司進口外,並無其他台灣廠商進口該公司豬油。另強冠公司100年進口該公司豬油之所附公證報告,均由EAGLE VIEW COMPANY LIMITED公證公司所出具。 食品藥物管理署今日起將針對自香港輸入之食用豬油,採取暫停受理報驗措施,另自中國大陸、香港及澳門輸入之其他食用油品,則採取逐批查驗措施,並要求於進口時檢附官方衛生證明文件,以確保我國民眾食品衛生安全。 *資料來源:http://www.ey.gov.tw/News_Content4.aspx?n=E7E343F6009EC241&sms=E452EBB48FCCFD71&s=C7DDC9C5BE3371A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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