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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全球資訊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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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保護(資料來源: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

預告修正「食用油脂類衛生標準」,加強管理食用油脂衛生安全(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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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於今(1)日預告修正「食用油脂類衛生標準」,全面加強食用油脂之相關衛生安全管理。該草案將進行為期60天之預告評論期,以蒐集各界意見。 食藥署經參酌國際間之管理現況及科學之風險評估成果進行本次修正,主要修正重點包括: 一、參酌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簡稱CODEX),說明有關食用油脂之定義及適用範圍,納入海洋生物來源中提取之油脂。 二、考量以金屬容器盛裝之食用油脂安全性,針對以金屬容器盛裝之食用油脂產品,增訂重金屬錫之限量規定。 三、針對食用棉籽油,增訂不得檢出棉籽酚之限量規定。 由於食用油脂為國人每日膳食攝取來源之一,透過相關衛生標準之修正,將使相關管理機制更為周全,食藥署也將持續加強相關產品衛生安全之把關機制,以維護國人飲食之安全。 資料來源:http://www.ey.gov.tw/News_Content4.aspx?n=E7E343F6009EC241&sms=E452EBB48FCCFD71&s=2CC1063CB3DA23B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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