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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全球資訊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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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保護(資料來源: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

有關ETC平信繳費通知及相關說明(交通部國道高速公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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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公局說明:國道於去(102)年12月30日實施計程收費,今(103)年1月上半月未繳交通行費用路人,已於2月10日寄發平信繳費通知單,繳款期限至2月22日。繳費通知單將郵寄至各車主於監理資料庫登記之通訊地址或車籍地址。 高公局強調:計程收費通行費追繳作業,和計次收費階段主要差異,除採取按日歸戶(即每天累計行駛里程)為一筆通行費外,用路人若有未繳交通費,每半個月歸戶寄送一張平信繳費通知單,即增加平信通知的程序。今年1月份上半月,ETC平信繳費通知單寄發時程適逢春節假期,因此調整時程,下半月以後各繳費期限則無影響,仍維持原規劃作業時程。 計程階段自動繳費期與計次相同,仍然是12-27天,若用路人仍未繳費,接下來會收到平信的繳費通知,若平信通知仍未繳交則會再以雙掛號通知(補繳期約15天)。(如附圖示意) 高公局提醒:平信通知繳費單上已明確列示繳費金額、繳款期限、繳費方式管道及各通路收取手續費之金額等詳細資訊,用路人可選擇對自己較便利之方式繳費。若過了平信通知繳費期限,用路人仍未補繳通行費,將寄送雙掛號通知書,用路人需持通知書至指定通路補繳通行費及50元作業處理費。 用路人於平信通知繳費期限前,可透過服務中心、指定超商、致電客服中心、網站、APP 等方式進行繳費。於服務中心臨櫃繳費,或通行費26元以下採網路或客服刷卡繳費可免收手續費;另eTag用路人可於平信補繳期前以eTag卡至服務中心、指定服務站,以儲值扣抵應繳通行費,亦免手續費。透過其他通路繳費,1次繳交1張平信通知單上通行費(半個月)僅須支付1筆通路手續費。 高公局呼籲:雖用路人未申辦eTag或eTag未儲值亦可行駛國道,但容易發生忘記自動繳費,甚至於平信、雙掛號通知後也未繳費,將衍生逾期未繳費之罰單等不便情形;而透過申辦eTag及預儲通行費,除確保繳交通行費並享通行費9折優惠外,不會衍生額外補繳及逾期罰單情事,且eTag目前仍為免費供裝,歡迎未申辦者儘快申辦。而已申辦eTag之車輛如有過戶情形,請記得向遠通公司辦理eTag異動及儲值退轉事宜。 資料來源: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http://www.cpc.ey.gov.tw/News_Content.aspx?n=9154A8557DC568D3&s=3E9BA5DA185369D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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