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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保護(資料來源: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

睫毛彎彎、愛美危機!市售假睫毛逾八成標示不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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睫毛彎彎、愛美危機! 市售假睫毛逾八成標示不完整! 深受西方審美觀影響,大大的眼睛、長長的睫毛成為多數人眼中「漂亮」的標準。為了讓眼睛看起來深邃有神,女生出門前貼雙眼皮、畫眼線、眼影後,還要擦上一層層的睫毛膏,光在眼睛這個部位就下了許多功夫。然而睫毛膏如果擦不好,不僅容易「暈開」、「出界」,甚至還會讓睫毛成了噁心的「蟑螂腳」。雖然坊間有許多主打濃密、纖長、捲翹的睫毛膏商品,但消費者往往上了一層又一層,也還是抵不上戴上一副假睫毛來的有效果。 市售假睫毛琳瑯滿目,不僅款式眾多、風格多變,價格方面也落差很大。不管是路邊攤、夜市到百貨專櫃都有販售。尤其近幾年更是出現許多名人代言、聯名設計款來拉高銷售量,配戴假睫毛的風氣又蔚為流行!然而市售假睫毛標示不清的問題多多,之前曾發生有不肖業者,涉嫌將大陸製的劣質假睫毛更換包裝,假冒成韓國貨,藉此賺取高額的利潤價差。這些假睫毛的品質管控與相關標準都不很完整,讓消費者無法光從外觀來判斷好壞,因此消基會於今年4月間至美妝店、生活百貨賣場及夜市等通路共購買16件假睫毛樣本,為消費者分析把關。 調查結果 (一)價差甚大!每片睫毛價格介於1.48~99.5元之間 本次購買的16件樣品,每盒價格介於39至280元之間,若以每片睫毛為計算單位來看,最低價為(15)進口混合式局部假睫毛Mix,平均每片1.48元,價格最高者為(13)假睫毛體驗組#53,每片平均為99.5元。其中(15)進口混合式局部假睫毛Mix因為是「局部性」的假睫毛片,所以片數較多,平均單價相對便宜。 (二)標示調查:總計81.25%不合格! 本次檢視調查以《商品標示法》第八條規定:「進口商品在流通進入國內市場時,進口商應依本法規定加中文標示及說明書,其內容不得較原產地之標示及說明書簡略。」及同法第九條:「商品於流通進入市場時,生產、製造或進口商應標示下列事項: 一、商品名稱。 二、生產、製造商名稱、電話、地址及商品原產地。屬進口商品者,並應 標示進口商名稱、電話及地址。 三、商品內容: (一)主要成分或材料。 (二)淨重、容量、數量或度量等;其淨重、容量或度量應標示法定度量 衡單位,必要時,得加註其他單位。 四、國曆或西曆製造日期。但有時效性者,應加註有效日期或有效期間。」 經過檢視調查,發現詳細結果如下: 1. 商品名稱:16件樣品中有2件未標示名稱,分別為(10)及(11),此兩件樣品外包裝全空白,其中(10)僅在盒中出現「純手工編織」字樣,粗糙簡陋的包裝不僅讓消費者無法看到商品的基本資訊,對於該商品的衛生安全也有所疑慮。 2. 生產、製造商名稱、電話、地址及商品原產地:依《商品標示法》第七條規定「商品標示所用文字,應以中文為主,得輔以英文或其他外文」。根據調查結果有(8)茉莉魔力睫毛、(10)、(11)3件樣品未標示原產地。另外有5件樣品產地非以「中文」為標示,包括(2)E Heart 劉伊心xIli假睫毛:MADE IN CHINA;(3)N64韓裝三對入假睫毛+膠水(607號):P,R,C(台灣監製);(6)有峰造型假睫毛10對/334:Qingdao;(13)假睫毛體驗組#53:MADE IN INDONESIA;(14)專業眼睫毛10:MADE IN KOREA。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3)N64韓裝三對入假睫毛+膠水(607號),產地以P,R,C(台灣監製)作為標示,與一般人所認知的產地地名有所不同,根據查詢後的結果P,R,C代表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簡稱,有混淆民眾認知的嫌疑!此外在本次調查中發現不少外包裝盒上寫有「○○國設計,××國製造」等字樣讓消費者乍看之下也容易誤判原產地。 3. 商品內容(包含材質成份/數量):假睫毛的材質會影響到配戴的方便性及舒適度。本次抽樣中有6件樣品未標示主要材質成分,佔總樣本的37.5%。未標示的樣本包含(2)E Heart 劉伊心xIli假睫毛、(4)NO.1魔法纖長 手工蕾絲睫毛、(5)NO.8時尚超模 東京超纖維睫毛、(8)茉莉魔力睫毛、(10)、(11)。另外(15)進口混合式局部假睫毛Mix:「Synthetic」、(13)假睫毛體驗組#53:「Water(Aqua),Cellulose Gum, Sodium Dodecylbenzenesulfonate, Rubber Latex, Fragrance(Parfum), Formaldehyde, Ammonium Hydroxide」2樣品材質的部份則是以英文標示。而(1)ARDELL 時尚假睫毛成份標示為「100%天然毛髮製成」,但是什麼動物的「天然毛髮」,卻未明確標示,不免讓人有點毛毛的。整體來說材質成份標示不清的比例相對較高! 假睫毛屬於消耗性用品,每副約使用1~2次就需丟棄。因此,精打細算的消費者會仔細比較每盒價格及數量,選擇「俗又大碗」的來使用。數量的部份有(2)E Heart 劉伊心xIli假睫毛、(8)茉莉魔力睫毛、(10)、(11)、(15)進口混合式局部假睫毛Mix,共5件樣本未標示。 4. 國曆或西曆製造日期;但有時效性者,應加註有效日期或有效期間:(2)E Heart 劉伊心xIli假睫毛、(8)茉莉魔力睫毛、(10)、(11)以上4件樣本未標示製造日期及保存期限。(4)NO.1魔法纖長 手工蕾絲睫毛、(5)NO.8時尚超模 東京超纖維睫毛、(13)假睫毛體驗組#53以上3件則是僅有保存期限,未標示製造日期。(15)進口混合式局部假睫毛Mix沒有保存期限,且製造日期也因印刷關係導致字跡模糊不清。 根據一則新聞報導的內容,基隆署立醫院眼科指出,使用假睫毛易使眼瞼上皮受損,如果超過保存期限,可能會增加黏膠本身的化學腐蝕性。另外假睫毛中也常附有睫毛黏著劑,如果因標示不明導致成分變質,就會有表皮損傷、紅腫熱痛及發炎、感染等可能。 5. 內附假睫毛膠商品標示:此次16件樣品中,有5件樣品標示有附贈假睫毛膠水,但(3)N64韓裝三對入假睫毛+膠水(607號):品名標示上有附膠水,但又於盒中另告知此商品不附贈膠水,易使消費者混淆。因此實際附贈假睫毛膠水商品共4件,其商品標示情形如下-(9)時尚假睫毛No1(附接著劑) :成份、產地皆有標示,但膠水的製造日期及保存期限未另外標示。(12)假睫毛兩對裝附白膠:成份、產地、製造日期及保存期限皆無標示。(13)假睫毛體驗組#53:成份、產地以英文標示,製造日期及保存期限皆無標示。(14)專業眼睫毛10:成份、產地、製造日期及保存期限皆無標示。而拆開外包裝發現,(12)假睫毛兩對裝附白膠、(14)專業眼睫毛10兩樣品所附贈的睫毛膠水皆有「溢膠」及「污損」的情形。 雖然睫毛膠水多屬於「贈品」但也不能因此省略標示,且假睫毛及睫毛膠水的成份、產地、製造日期及保存期限會有所不同,業者也不應該為了省麻煩而將標示說明混合在一起,讓消費者搞不清楚兩個商品的個別特性與使用方式! 從本次調查結果來看,16件樣本中僅有編號(1)ARDELL 時尚假睫毛、(7)芭比假睫毛、(16)靚眼5對入假睫毛等3件假睫毛尚屬符合規定,其他13件比例佔81.25%不符合規定,甚至其中有2件連產品名稱標示都沒有,外包裝一片空白!而(13)假睫毛體驗組#53在材質及產地的部份則是「請參考原裝標示」帶過,不僅不符合「中文標示」的規定,對於消費者而言在密密麻麻的陌生外文中尋找相關標示更是有難度。依據《商品標示法》第15條的規定,對於違反標示規定的商品,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通知生產、製造或進口商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至改正為止。 消基會呼籲 本次調查中發現,不管是包裝精美、名人代言的假睫毛,抑或是包裝簡陋粗糙的地攤貨,產品標示資訊嚴重不清的比例相當高,尤其假睫毛又是直接接觸於敏感脆弱的眼皮上,如果使用到劣質假睫毛,其硬梗不斷地接觸眼球而不自知,過敏發癢後再去揉眼睛,久了容易導致角膜炎、結膜炎;如果再加上眼睫毛使用到品質不良的黑色染劑,很可能就會加速感染,嚴重的還可能因此失明。 除了劣質品會造成傷害外,重複地使用假睫毛,如果不注意清潔,很可能會感染綠膿桿菌和黴菌,對眼睛造成嚴重傷害。因此消基會特別呼籲: 1. 主管機關: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曾於2011年2月18日第283期藥物食品安全週報「愛美的人士看過來 劣質假睫毛不要戴」專文,指導消費者如何正確配戴假睫毛,然而對於包裝簡陋、標示不清的假睫毛卻未落實稽查檢核的工作。從該篇新聞發布至今將近2年的時間,消費者還是可以輕易買到標示不清的假睫毛,可見主管機關為民眾消費安全把關的工作仍有很大進步空間,呼籲主管單位應加強稽查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2. 廠商:不少市售假睫毛以「純手工編織」、「日本製」、「韓國製」等作為吸引消費者的賣點,然而前陣子才有「純手工睫毛其實為機器製造」、「陸製假睫毛偽標韓貨」等新聞出現。 據《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事業不得在商品或其廣告上,或以其他使公眾得知之方法,對於商品之價格、數量、品質、內容、製造方法、 製造日期、有效期限、使用方法、用途、原產地、製造者、製造地、加工者、加工地等,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再依同法第41條:「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違反本法規定之事業,得限期命其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並得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2千5百萬元以下罰鍰」。 因此,面對標示、廣告不實的狀況,業者應立即改正,別為了賺取高利潤而欺騙消費者,進而影響自身的商譽、甚至吃上罰鍰。 3. 消費者:市面上假睫毛品質參差不齊,更有仿冒品魚目混珠賺取高價差,消費者應仔細挑選有完整標示的假睫毛商品,並遵守假睫毛的正確配戴、清潔方式:利用專用的假睫毛膠水,適量塗抹於假睫毛根部,勿過量以免膠水不慎流入眼睛,稍為風乾後,將假睫毛黏貼在眼皮靠近真眼睫毛的位置,不宜直接貼在真睫毛上。卸除假睫毛時,先以化妝棉沾卸妝油或卸妝液,覆蓋於假睫毛部位,待膠水的黏著性減弱後,再輕輕將假睫毛卸除,切勿用力拉扯,以免造成眼皮受傷。在使用膠水前,應該在其他部位的皮膚試用一下,確定不會過敏,再使用於眼皮上。一旦曾經對假睫毛有過敏現象,或使用部位已發生過敏症狀,切勿繼續使用,如發生異常現象時,亦請儘速就醫診治,愛美的女性千萬不要為了省錢傷害雙眼。 (註:假睫毛配戴方式資料來源於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第283期藥物食品安全週報專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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