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消費者保護(資料來源: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
超值禮券形同廢紙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
-
點閱次數:2868
提供單位:高雄市政府
一、案例概述:
本府於八十五年十月間接獲多數消費者投訴企業經營者「懷比藝術聯盟」宣稱全省均有加盟店,並於八十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推出超值禮券,以現金一萬元即可購買值價一萬二千五百元之禮券,大量 吸收會員,享有會員卡折扣優待,且強調這些超值禮券在全省各個加盟店均可購買,以吸引大量消費者承購惟卻在隔幾個月後,在未告知消負者的情況下,突然全面停止營業,致消費者所時之超值禮券, 形同廢紙,無法取貨,受害消費者紛紛向本府消費者服務中申訴。
二、處理方法與經過:
本府消費者服務中心受理本案後,認為企業經營者如此促銷行為,除顯已違反消費者保護去第十二條「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者,無效。」之規定外,並有詐欺之嫌,故將全案移送 台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三、處理結果:
迄八十六年五月底止,本案尚在偵辦中。
四、消費者應建立理性。正確之消費觀念,慎選風評較好之企業經營者。唯有消費者三思而消費,才能確保消費之車質內容,及避免類似消費糾紛一再重演。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