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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全球資訊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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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保護(資料來源: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

企業經營者委外催收帳款之規範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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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調查局加強發掘違法債務催收公司及暴力討債線索,並針對經濟部函送調查之債務催收公司案件,積極蒐證依法偵辦,必要時並採取同步偵辦辦行動,藉收嚇阻功效。 持續要求外勤調查處站加強發掘、偵辦常業重利及暴力討債案件,並深入追查幕後暴力討債集團,一併繩之以法。偵辦違法債務催收公司或常業重利案件時,若涉及暴力討債,一併追查究辦;不定期規劃全國同步偵辦作為,並透過新聞媒體予以披露,以收教育及嚇阻之效。 95年3月間,同步清查經濟部移送未登記之債務催收公司33家,復主動發掘3家,共計36家。查緝常業重利及暴力討債案件69案;96年查緝常業重利及暴力討債案件29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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