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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全球資訊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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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保護(資料來源: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

本部遏止電話、手機簡訊及郵件等方式進行詐欺與恐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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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已結合警方及電信、金融機構,積極偵辦與民眾或消費者權益相關之詐欺案件,尤其是民眾普遍受到侵害之案件,如手機簡訊、郵件詐欺恐嚇、販售黑心商品等案件,並特別列為年度重點偵辦案件。 於各地方法院檢察署成立「查緝電話詐欺恐嚇專案小組」由檢察總長召集,結合檢、警、調、金融及電信等機關進行跨部會協調統合工作,專責迅速嚴辦。 為積極加強查緝與民眾日常生活息息相關之犯罪行為,並防制電話詐欺恐嚇犯罪氾濫,訂定「檢察機關打擊民生犯罪專案實施計畫」,於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設置單一聯絡窗口,並成立打擊民生犯罪督導小組,督導各地檢署之打擊民生犯罪專案小組或專股,積極迅速嚴辦此類案件。 依「偵辦電話詐欺恐嚇犯罪實施要點」規定,結合各相關部會全面掃蕩電話詐欺恐嚇集團犯罪。於最高法院檢察署成立「查緝電話詐欺恐嚇督導小組」,督導各地方法院檢察署成立之「查緝電話詐欺恐嚇專案小組」。並將電話詐欺恐嚇案件列為乙類民生犯罪,納入「打擊民生犯罪專案實施計畫」中,加強偵辦。 「查緝電話詐欺恐嚇督導小組」由檢察總長召集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本部調查局、內政部警政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交通部電信總局等機關單位,結合檢、警、調、金融及電信等機關進行跨部會協調統合工作。各地方法院檢察署「查緝電話詐欺恐嚇專案小組」由檢察長任專案小組召集人,配置主任檢察官一人、檢察官及檢察事務官若干人,並由該主任檢察官負責相關協調聯繫事宜,本部亦參與內政部及交通部召集之「反詐騙聯防平臺」會議。 95年偵辦電話詐欺案件,提起公訴共計4590件;96年提起公訴共計6686件,執行成效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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