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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資訊處)聘用人員1名甄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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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機關名稱:法務部(資訊處)
二、 職稱:聘用人員(職務代理人)。
三、 名額:1名。
四、 工作地點:法務部 (法務部第二辦公室-台北市貴陽街一段235號)。
五、 資格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大學畢業者。
(2)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二)具備Unix(Linux)或Windows Server作業系統基礎知識。
(三)熟悉關聯式資料庫系統之使用及管理經驗或網路管理經驗者尤佳。
六、 工作項目:
(一)本部暨所屬機關資訊系統之規劃、開發、推動與管理維護事項。
(二)本部與其他機關間資訊連接作業與資料交換之協調與執行事項。
(三)本部所屬機關資訊計畫之審議與系統推展之督導事項。
(四)本部暨所屬機關伺服主機、個人電腦、網路與週邊設備之效能評估與維運事項。
七、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簡歷、最高學歷證書、相關證明文件及自傳,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資訊處聘用人員」及上班時間聯絡電話、下班後聯絡電話、通訊地址,於113年6月13日前(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逕寄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30號法務部人事處任免科收。
(二)請依前述規定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資格符合者視需要另擇期面試或業務測驗,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不符資格者請勿寄送。全部報名資料恕不退件,錄用者名單將於核定後另行於本部網站電子公布欄公告https://www.moj.gov.tw/2204/2645/2694/2695/。
(五)本職缺月酬標準為376薪點(折合金額為新台幣50,760元),工作日期自實際到職日至114年6月2日止或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前1日止(留職停薪人員如提前回職復薪即應予解聘)。
(六)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191-0189轉2723林小姐。如有工作項目等相關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191-0189轉7461 鐘小姐。